《关于吉林化纤自带负荷配置30万千瓦风电项目(国能通榆新兴20万)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通发改字〔2024〕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4年4月24日,我委以吉发改审批〔2024〕81号文件批复了吉林化纤自带负荷配置30万千瓦风电项目(国能通榆新兴20万),项目代码为2310-220000-04-01-837963******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
项目单位因电网接入系统需求,增加了调相机,调整了风机型号和风机点位,增加了用地面积,变更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为继续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你局申请,同意《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化纤自带负荷配置30万千瓦风电项目(国能通榆新兴20万)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4〕81号)文件变更内容,具体如下。
一、由“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4XS0005S00号)”变更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4XS******号)”。
二、由“新建7.15兆瓦风电机组26台和单机容量7.05兆瓦风电机组2台,总装机容量200兆瓦”变更为“新建7.15兆瓦风电机组26台和单机容量7.0兆瓦风电机组2台,总装机容量199.9兆瓦,配套建设调相机1台”。
三、由“项目总投资98928.96万元”变更为“项目总投资105018.06万元”。
其余内容按照吉发改审批〔2024〕81号文件执行。
******改革局积极协调并配合项目单位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尽快并网投运;督促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附件: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委员会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