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桦甸市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评估。
二、项目实施地点:桦甸市。
三、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2024年12至2025年12月,完成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评估,提交评估报告。
四、服务内容:开展桦甸市未批先建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评估。
五、咨询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一经确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报价;
4.询价人应为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咨询单位须5日内(含5日)回执。
备注:采购单位: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
地址:桦甸市启新街振兴南路227号
收件人:刘君甫
联系电话:0432-******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
2024年12月3日
初审 | 刘君甫
复审 | 刘家伟
终审 | 夏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