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把握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及面临形势,理清“十五五”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思路,统筹谋划“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切实提高规划编制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基础,拟向第三方专业团队购买技术服务。现就“十五五”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
一、服务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十五五”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二)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万元,高于此限价视为无效。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区(县、市)及以上规划或前期研究方面的技术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结果确定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视为同一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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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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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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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技术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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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吉林市与桦甸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及其前期研究的相关要求,围绕大气环境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废弃物治理、生态空间建设、碳排放双控等重点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结合桦甸市实际,通过资料收集、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方式,完成《“十五五”桦甸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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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桦甸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进行全面总结;
2.分析桦甸市“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机遇和问题挑战;
3.提出桦甸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和保护目标;
4.研究桦甸市“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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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
(三)报价方在合作期间确保服务质量,(1)在相关业务基础上,准确制定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分布实施。明确工作制度,合理配套项目组成员,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性,工作制度可操作性强。(2)根据项目完成时限,合理安排项目进度,保障项目按时完成,项目中沟通到位,项目结束提供后续服务,保障项目成果质量。(3)人员除具备较强专业性以外,应具备与市、区级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良好沟通协调的能力,项目中主动对接,沟通协调项目难点,保障项目高效完成。(4)清晰工作质控方案,合理制定项目组质量保证方案,按照各级人员职责,开展项目质控。此外,就提供的服务出现任何相关问题,需在24小时内解决。
(四)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报价方应对采购方提供的原始素材进行保密,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其他形式的复制、下载、加工、整合,披露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四、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C.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息信息报告;
D.其它相关材料(非必须),请供应商自行决定提供。
2.询价函(附件1)
(二)报价要求
报价方一经报价,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改。报价中含报告编制费、人工费、专家审查费、交通费、税金等,采购方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3日17:00。
2.提交方式:资料应密封封装,每份材料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桦甸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桦甸市启新街振兴路227号。
3.联系人:刘君甫, 电话:0432—******
附件:报价函.docx
桦甸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8日
初审 | 刘君甫
复审 | 刘家伟
终审 | 夏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