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永吉县积极开展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根据《吉林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吉办发(2021) 32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工作情况和征求公众意见等有关工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在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技术规程等要求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2、工作对象:永吉县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的园地、林地、草地图斑。
3、任务目标:完成永吉县范围全覆盖、县域范围内可比的园林草地级别划分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与本次工作利益相关的单位、群体及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重要事项:公众对本次工作的态度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反馈,表达对本次工作及社会稳定的意见、建议及诉求。
2、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建
联系方式:****** 邮箱:******
******资源局
2024年12月27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在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数据为底图,按照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估价技术规程等要求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2、工作对象:永吉县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成果的园地、林地、草地图斑。
3、任务目标:完成永吉县范围全覆盖、县域范围内可比的园林草地级别划分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与本次工作利益相关的单位、群体及个人。
2、征求公众意见的重要事项:公众对本次工作的态度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反馈,表达对本次工作及社会稳定的意见、建议及诉求。
2、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2日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建
联系方式:****** 邮箱:******
******资源局
2024年12月27日
初审:祝榕泽 复审:李永恒 终审:金海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