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舒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舒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吉林省舒兰市天德乡农富村海创垃圾发电厂内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9日(20个工作日)联系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