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项目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XJYGCG******30)
一、更正内容变更前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第五条付款及发票:1、甲方分 次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1)本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咨询费的30%,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2)项目中期成果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咨询费的30%,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3)项目报告全面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咨询费的30%,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4)服务期满一年后,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后,支付本合同款的5%。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5)项目组进行3年的动态跟踪服务,每季度一次电话会议,每半年至少一次现场回访,跟踪评估方案满三年后,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后,支付本合同款的5%。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
变更后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中第五条付款及发票:1、甲方分 次按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咨询费用:
第一笔付款:与甲方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企业的人力资源现状、需求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咨询计划和方案框架,包括对现有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诊断、关键问题的识别以及初步的解决方案构思。甲方会议通过后,支付本合同款的30%。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
第二笔付款:根据制定的方案,开始具体的实施工作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挑战,推动各项措施的顺利推进,同时对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的评估和调整。甲方会议通过后,支付本合同余款30%。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
第三笔付款:此阶段主要是对整个咨询项目进行总结和验收,与客户企业一起回顾整个咨询过程,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后续的改进建议和行动计划,确保咨询成果的持续巩固和发展。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后,支付本合同款的30%。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
第四笔付款:服务期满一年后,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后,支付本合同款的5%。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
第五笔:项目组进行3年的动态跟踪服务,每季度一次电话会议,每半年至少一次现场回访,跟踪评估方案满三年后,甲方验收合格无误后,支付本合同款的5%。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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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督部门******有限责任公司
四、联系方式******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里山街500号
联系人:孙宙越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天时、胡雪静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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