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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二期智能制造理实一体产教融合实训中心等三栋建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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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6-28
招标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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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3】197号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学院易地建设新校区二期智能制造理实一体产教融合实训中心等三栋建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规模:二期工程占地面积79188.3㎡,建筑面积49719.46㎡(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247.22㎡),建设3栋建筑物,包括:智能制造理实一体产教融合实训中心1栋,建筑面积20207.38㎡(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247.22㎡);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实训工场1栋,建筑面积10703.82㎡;室内体育教学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8808.26㎡;购置公用工程设备33台(套)以及建设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及质量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内容(含校园内强电外网)。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1)设计阶段: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专项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涵盖室内装修设计、外装饰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弱电预埋管路设计、太阳能系统基础及埋件设计等。专项工程设计涵盖供电、供水等,须满足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图须在初步设计基础上深化优化,并在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限额设计,确保单项工程不超概算。提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清单报价符合施工图审查及财政评审要求,并积极配合上述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工作。施工图设计应同时采用bim 技术。设计服务还包括设计跟踪、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专业设计配合、竣工图审核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设计服务。
(2)施工阶段。施工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弱电智能化、弱电管路预埋、太阳能系统基础及埋件、校园内强电外网、建筑节能、园林景观绿化、道路场地工程、海绵城市等相关内容的施工(具体内容及施工界面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运用bim 技术进行施工全过程管理,并能满足后继运营维护要求,同时专项工程须满足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并验收通过。
(3)设备采购阶段。按本项目施工图及发包人施工要求,完成所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
(4)保修阶段。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须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在保修期内提供质量保证及现场维修服务。
2.4建设地点:吉林市永吉经济开发区羊草沟村区域。
2.5计划工期:
(1)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自取得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计划完工日期: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须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提供);施工图审查通过或经发包人确认后15日历天内完成预算编制。竣工验收须于2025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6计划总投资:24,054.30万元(概算)。
2.7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施工规范及标准的合格工程。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
3.5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发布公告前一天)至少有一项与本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执行: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3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3.1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发布公告前一天)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拒绝列入上一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注册所在地未实行信用评价的,提供相关信用合格证明)
3.15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8:00至2024年7月4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tpbidder)上直接提交,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5.3.1.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3.2.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永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学院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人:谭雪峰
联系电话:043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
联系人:朱宏宇
电话:******
******建设局
联系电话:0432-******
8、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
举报方式电话:0431-******
邮箱:******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
招投标管理处邮编:130051
(2)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
举报方式电话:0432-******
邮箱:******
******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3)永吉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
举报方式电话:0432-******
邮箱:******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242号
邮编:132200
2024年6月27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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