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10000m3/a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10000m3/a混凝土生产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前鸭河村四社
******有限公司10000m3/a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含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6月1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村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