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吨掺混肥、7万吨硫酸铵、5万吨氯化钾项目(部分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含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1日-2024年2月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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