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1、忻城县发展黑山羊产业链项目总承包
2、宁明县爱店口岸公母山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设计
3、新元智造产业园项目设计
4、******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工程设计编制服务
5、环铁山港光伏玻璃及绿色新能源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光伏产业标准厂房设计
6、南宁产投东部产业新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
******中学扩建工程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获得2022-2023年国家优质工程奖
2、《环东海域滨海旅游浪漫线二期景观工程》获得2024年度市政工程最高质量水平评价
《南宁市富乐路东段(沙井大道 -壮锦大道)工程》荣获2024年广西真武阁优质建设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无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