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5万m3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春光村二社
建设性质:新建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4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邢燕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